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宣传教育工作,提高党支部民族团结知识理论水平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2024年5月23日,公共基础教学部党支部在2号教学楼2401学习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》的第一章《总则》部分。本次学习活动由公共基础教学部党支部书记曹誉馨同志主持,公共基础思政教学部党总支书记李伟出席会议,支部党员参加会议。
第一章《总则》共十一条。曹誉馨书记带领全体教师逐条学习,认真解析,老师们认真听讲,积极做好笔记,展开热烈的交流讨论。
通过本次学习活动,使全体党员教师深刻领会了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》的制定依据、原则、适用范围、作用意义、目标、思想、理念和实施要求等。全体党员教师更加坚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以“中华民族一家亲、同心共筑中国梦”为总目标,身体力行、知行合一,促进民族团结进步,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,建设亮丽内蒙古,共圆伟大中国梦。
撰稿人:侯建敏
一审:苑媛
二审:高玉静
三审:曹誉馨
2024年5月23日